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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大力采用“电子送达”为办案提速
发布时间:2015-10-20 13:59:34


    本网讯(刘顶峰 侯晓蕾)  自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面对收案大幅攀升的态势,为有效提升办案效率,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采用“电子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有效化解了“送达难”问题,为办案提速筑牢了坚实基础。

    “电子送达”是指当事人和人民法院之间通过计算机系统,利用互联网等电子手段传送诉讼文书信息的新型送达方式,是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司法程序相结合的新产物。司法文书电子送达主要包括电报、传真送达、电子邮件送达、手机短信送达、录音电话送达、电视、网络公告送达、新型社交媒体送达。为确保送达的合法有效,该院在电子送达前事先与被告进行联系,取得被送达人的同意后,再采用电子方式进行送达,并要求被送达人收到诉讼材料后回复确认,然后将被送达人的回复截屏打印入卷以作为完成送达的凭证。对与当事人面对面接触过的,要求当事人在地址确认书上填写电子送达的相关事项,方便以后进行送达。

    截至10月15日,该院通过手机短信、彩信及微信、电子邮件、QQ即时通信等方式有效送达诉讼材料30多次,向17名当事人完成送达,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有效的应对了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井喷。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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