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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溪县检察院构建信息化检务督察新格局
作者:叶剑辉   发布时间:2015-10-21 13:42:00


    “刚刚播放的是督导组暗访的一段公诉庭审视频,其中庭审讯问、举证质证、论辩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之处,请大家一起看PPT……”这是日前江西省金溪县检察院信息化检务督察通报会的一幕,也是该院借助信息化平台开展“阳光司法”计划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该院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对传统督察工作模式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以信息化、网络化为载体的科技手段,建立执法档案信息库。网上督察系统的建立,使得纪检监察部门可以通过网上平台“督事、督人、督案”,可以实现“时时督、事事督”,也可以围绕检察工作有针对性地“ 重点督” ,初步实现了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快速反应等工作的新突破。

  目前,该院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在信息化检务督察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执法办案开展网上督察所取得的成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同时,积极与案管等部门共同对考核的项目、标准、方法和奖惩措施进一步进行规范,加大执法考评的深度和广度,以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全院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该院据此制定了可操作性强的各类规章制度,继续完善执法网上督察系统建设工作,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网上全流程监督和质量监控,形成了一套实时动态、跟踪评估的信息化督察管理机制,促使执法办案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检务评议子系统是该院与群众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一部分,该院十分注重对该子系统的运用和完善,为检务督察、质量评察、绩效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提供了实时、动态和全面的信息支持,找准结合点、突破口深入推进督察信息化建设。

  通过实施“互联网+规范司法”计划,该院在官方微博、微信订阅号开通专栏,当事人遇到司法不规范现象可以在线留言监督。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收集意见建议,并进行分析、评估、研判,实现对检察干警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其中,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控告,在控告类项下单独列出专区统计,并全部依法答复或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纪检监察对发现的问题每月集中通报,限期整改。对于重点、反复暴露的问进行复查,做到原因不查找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依托信息化技术规范司法行为,能够破解传统管理‘看不见’、‘摸不着’、‘管不到’的工作难点,使每一起案件都能严格依法规范办理,”该院检察长雷鸣表示。据悉,该院进一步形成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导、多种监督资源整合协作的执法监督局面。

  截至目前,该院已召开规范司法行为通报会5次,通报司法不规范等问题40余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互联网这个“放大镜”进行公开,检察干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判,倒逼办案人员的行为再规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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