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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法院全面推行“留痕制度”降低廉政风险
发布时间:2015-10-23 11:35:29


    本网讯(戚绍燕)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严格执行“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确保执法办案公正廉洁,同时也将这项制度向纪检监察、裁判文书上网、人事管理、舆情风险防控等工作全面推广应用,进一步巩固违法违纪“隔离墙”,也为纪检部门的责任“倒查”提供依据,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

    今年以来,凤泉法院将“留痕制度”扩大引用到各项工作中,不只是将过问案件情况如实进行书面记录,对于一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分工也要进行书面记录,各环节负有执行、管理责任的人员要分别签字,对这一环节工作的落实和质量承担责任,避免了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

    对于留痕制度的推行,该院不同部门的干警有不同的认识。“留痕制度的实行,为执法办案减少了许多干扰,领导打招呼、同事讲情的少了,对我们自己而言多了一道“挡箭牌”。办理民事案件多年的审判员尚明军这么认为。而政治处负责网络管理的干警这样说:“留痕制度要求每个环节的承办人和分管领导都必须签字负责,自实行以来,上网公布的文书质量、庭审直播质量都明显比以前提高了。”

    留痕制度在凤泉法院能推行顺利,因为大家都基于一个共同的认识,“让按规矩办案办事的人有底气,让不按规矩办案办事的人有畏惧”。

    因为有了留痕制度,责任“倒查”也有了现实依据。凤泉法院纪检部门在例行内部自查和核实外部监督举报工作中,调查问题发生在哪一环节、具体承办人是谁、该由谁承担责任,从之前的书面记录中就能迅速锁定,然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甄别、认定和追责,倒逼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减少违法违纪风险的发生。

    今年以来,凤泉法院通过自查和受理群众、网民投诉举报共发现9条违法违纪线索,其中2条涉及违反办案纪律,4条涉及违反管理制度,3条涉及执行不力,院纪检部门均通过“留痕制度”予以审核、认定和追责,并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切实通过制度搭建起坚固的“牢笼”,让权力在框架内规范运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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