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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市检察院探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机制
作者:林志南 吴伟兵   发布时间:2015-10-26 14:04:04


    近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应邀参加法院审判委员会, 对一起信用卡诈骗刑事案件的处理进行讨论。在与会过程中,该院列席检察长介绍了该案审查起诉阶段的办理过程,并充分阐明了公诉部门对该案的案件定性、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意见,最终法院采纳该院意见,一审对该起信用卡诈骗案作出有罪判决。

  据了解,为更好的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龙海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加强与法院沟通过联系,与法院就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细化列席人员范围、案件范围等。

    同时,规定该院公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在审委会讨论中,公诉部门负责人及时补充承办法官就案件汇报中的遗漏、偏差等情况,确保全面把握案件事实和证据。

    此外,该院针对将列席审委会的案件内容、发表的观点等登记汇总形成台帐,并预判审理结果,对法院可能不采纳意见的案件,及时召开检委会,研拟处置方式,补充证据,对于认识确有分歧的案件,依法提起抗诉,确保法律监督效果。

  目前,该院检察长已列席龙海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2次,就该院案件定性、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充分地阐明观点,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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