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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法院“一简三优三快”高效审理涉农案
发布时间:2015-10-26 14:05:00
本网讯(朱明旭) 今年来,针对涉农案件时效性特点,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实行“一简三优三快”,即简化审理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确保不因诉讼而影响农业生产。据统计,该院今年已上门就地立案50件,审执结各类涉农案件165件,为农民挽回损失180.5万元。 该院实行优先立案,安排专人提供立案咨询、案件受理、诉讼费缴纳及减缓免等“一站式”服务,确保诉讼渠道畅通;优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简化送达和开庭程序,大幅压缩审理期限;灵活运用庭前调解、诉调对接等方式对案件优先进行调解,对于确无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作出裁判,避免因久调不判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适用涉民生案件快速执行机制,利用执行“点对点”司法查询系统迅速摸清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果断采取查控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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