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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泰县检察院完善证据链收集取实效
作者:黄从余 发布时间:2015-10-27 14:08:13
近日,福建长泰县检察院在提讯一起盗窃案件时,针对犯罪嫌疑人所供述的前后不符的地方,承办人没有以先入为主的思维与犯罪嫌疑人展开交锋,而是通过疑点进行审查核实,并列举提纲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最后用证据链条锁定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证据事实面前,终于坦白承认自己的罪行,促使案件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据悉,该院积极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转变主观定罪的思维,在审查案件时坚持“必须告知、必须听取、必须核实、必须审核”的工作模式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提讯时,承办人告知犯罪嫌疑人有作出有罪供述和无罪或罪轻辩解的权利以及如实供述的义务,让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承办人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摒弃先入为主的思想,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以公正、公立的立场记录在案,特别针对前后不符的地方重点讯问,做到不偏听偏信;并结合相关证据核实、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必要时对被害人、证人进行询问、对证,并针对疑点列出提纲交由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综合各项证据情况,对案件进行讨论研究后才确定是否采纳其辩解。 此外,案件审查结束后,承办人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全面、准确、客观地阐述审查情况、是否采纳辩解及理由等意见,力求做到严谨、完整、清晰,便于对照检查,提高案件质量,推进规范司法行为。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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