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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法院建立健全村级执行联络员制度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5-10-28 15:29:51


    本网讯(黎月峰)  今年以来,河北省深泽县法院针对农村被执行人日渐增多的现实情况,积极建立健全村级执行联络员制度,聘请全县125名村治保主任担任执行联络员,实现执行联络员村村全覆盖,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村级执行联络员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接收和反馈法院需要协助执行的案件信息,及时向法院通报所发现的被执行人下落或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二是法院执行人员采取查封、扣押、搜查等强制措施时,在现场协助执行。

    截至9月底,该院125名村级执行联络员已协助执行案件139件,标的额50余万元;其中有72件执行案件,因为事前村级执行联络员已经做好说服工作,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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