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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原则不再开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作者:周立权   发布时间:2015-10-29 09:59:12


    吉林省11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取消42种需公安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奇葩”证明在吉林将不再出现。针对群众较为关注的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问题,10月28日,吉林省公安机关表示,原则上不再开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确保个人隐私。

  吉林省公安厅户政总队总队长侯国田介绍,违法犯罪记录属于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原则上公安机关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具违法犯罪记录核查证明。但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在政治审核、案件办理,以及部分特殊行业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需要调查了解情况的,可以通过部门信息交换的方式进行核实,也可由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核实。

  此外,针对吉林省居民办理出国(移民)手续、省外相关权益事务,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核查证明的,经当事人申请,公安派出所按照“方便群众、特事特办”的原则予以出具,确保群众能够办成事。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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