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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逐步迈入常态化
作者:吴伟东 孟广军   发布时间:2015-10-29 13:54:51


    深圳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已将近一年。规范司法行为在检察人员心中,是否已经从“要我规范”的指令转变为“我要规范”的自觉?从近期深圳市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隽语谈”活动来看,规范司法行为的理念已经扎根在检察人员心中,成为他们执法办案工作的行动指南。

  微博传播规范司法理念

  今年9月份,深圳市检察机关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题,开展了一次征集微博隽语的活动。检察人员以140字微博的形式,通过简明扼要的话语,讲述本人办理的规范司法行为的典型案例以及对规范司法行为的认识和体会,向社会公众传递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理念,扩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影响,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活动共征集了170余条微博。上至院领导、下至普通检察人员,纷纷参与了此次微博隽语征集活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雁林开篇点题:“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是我们一切工作最终要达到的目标,不能急功近利,搞表面工程。要从每一次接待、每一份笔录、每一个证据、每一件案子中体现出来,要靠水滴石穿的精神、日积月累的工作,来赢得群众的信任。”

  更多的检察人员以自身行动表达着对规范司法的尊重和支持。市检察院主任检察官王静波表示,规范司法行为体现在每个案件中。“在审查陈某某一案中,我发现卷宗材料中有8份证人笔录没有侦查人员签名,公安机关告知因时间久远,当时制作笔录的侦查人员已经找不到了。我严格依法将这8份存在证据瑕疵的证人笔录予以排除,不再作为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使用。”

  人文关怀感知法律温度

  在检察人员眼中,法律不仅惩罚犯罪,更要教育、感化罪犯,使犯罪的人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避免重蹈覆辙。因为,“法律也可以有温度。”

  福田区检察院主任检察官伍孝平畅谈了感悟。“对检察官而言,一个案子只是他所经手的千百个案子中的一例。可对于老百姓而言,一个案子的纰漏可能会影响他对法律、对社会,甚至对人生的看法。刑案无小事,再小的案件也要仔细办,再烦琐的案件也要用心办。”

  龙岗区检察院主任检察官龚阳认为:“高冷的是铁窗,无情的是法律,作为一名驻守看守所的检察官,我面对在押人员的申诉和辩解,多一份关爱、多一份耐心,也许可以发现新证据,或许可以点燃新希望。倾听高墙内的声音,不仅可以守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还可以燃烧人间的温暖情意。”

  盐田区检察院主任检察官鲁文静的看法则是,“作为司法人员,我们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土壤,应常怀感恩之心,保持深切之爱,并将这种深情厚谊融入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时刻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站在群众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关乎民生的每一件事情。”

  正是越来越多的检察官从心内化司法规范,尊重法律本身,让原本冰冷的司法有了温度。

  规范司法行为迈入常态化

  深圳检察机关在完善司法责任制,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过程中,把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要求与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工作相结合,以改革促进规范,以规范完善改革,实现规范司法行为与完善改革配套措施的深度融合。

  “抓规范就要抓队伍、抓规范就要抓业务、抓规范就要抓司法公信力。”深圳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强调,要抓住关键性问题边查边改,及时把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例如,职务犯罪侦查部要重点解决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变更强制措施的问题;诉讼监督部要重点解决法律文书规范化、加强对自侦案件监督的问题;公诉部要重点解决出庭规范的问题;业务管理部则应在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方面多做工作。“我们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把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随着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深圳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正逐步迈入常态化。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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