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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三到位”切实做好公民代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29 16:21:27


    本网讯(万里 朱艳伟)  为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坚持“三到位”,切实做好公民代理工作。

    温馨告知释明到位。针对当事人疑问,制作关于办理公民代理手续的温馨提示牌,将公民代理中可以接受委托的公民范围、证明材料及内容等进行列举和概括式提示,并放置在立案窗口。立案时,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可对当事人进行释明。

    严格审核把关到位。对代理人提交亲属证明、员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社区推荐函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代理人符合规定。公民代理实行一案一登记制度,对符合公民代理人条件的,受托公民在立案时需填写《公民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登记表》,并由立案庭向其出具《准予担任诉讼代理人决定书》。《决定书》一式两份,正本当场送达受托公民,副本随卷并建档,建立公民代理人信息档案。

    文书格式规范到位。严格遵循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写明公民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制定《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承诺书》和《关于公民代理人的社区推荐函》的格式,确保案件质量。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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