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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探索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宣誓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30 17:31:42


    本网讯(李玉杰)  “我以我的人格和良心庄严宣誓,我将向法庭如实作证,如果说假话作伪证,会辱没祖宗传承的名誉,终生收到良心谴责,并受法律制裁”,证人右手握拳向法庭郑重宣誓。这是10月29日下午,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庭审现场,出庭证人是淮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齐警官,刑事案件审理中侦查人员走上证人席作证并宣誓,这是在全周口市范围内的首次尝试,也成了全省不多见的先例。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4月22日早晨,被告人崔某某喊继子李某某起床,发现李某某尿床后就吵李某某,引起两人争吵、厮打。被告人崔某某用被子捂住李某某口鼻,致其死亡,后伪造现场,将李某某按到屋内抓钩上。

    被告人崔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反复翻供,检察机关多次补充侦查,始终未查到更多的证据,为确保此次庭审活动有序规范进行,不出现任何差错,案件承办人并担任审判长的张云周副院长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挤出时间,提前仔细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利用双休日休息时间与合议庭成员张筠、李玉杰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庭审计划,提前召集公诉人、辩护律师召开庭前会议,为本案庭审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给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崔某某对审判前的供述全盘推翻,声称遭到侦查人员的欺骗,在这种情况下,为排除非法证据,合议庭决定让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庭审中侦查人员齐警官、王警官作为本案的侦查阶段负责人,他向法庭详细说明了整个讯问过程,并接受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和审判长的交叉询问。鉴定人任警官、段警官以自己的专业知识详细解释了鉴定报告的相关情况,证人于某某把自己的亲身经历一一向法庭陈述,并与被告人当庭对质。周口中院探索侦查人员、鉴定人员、证人出庭作证宣誓制度,目的在于让上述人员提供真实的证言,提高诉讼效率,保证司法公正,对于排除非法证据等方面都有很大的诉讼价值,有助于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公正、公开、透明化。周口中院把证人宣誓制度与侦查人员出庭结合起来,在周口审判史上还属首次。

    在旁听席旁听在校法学研究生小位表示,很有幸旁听了周口中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庭审,庭审规范有序,这不但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而且使我体验真实的法庭审理程序,尤其是今天法庭启动证人宣誓制度,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都出庭作证,把我在课堂里学到的理论真真切切地“实践”了一遍,我将终身受益。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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