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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打出“组合拳”确保司法廉洁
发布时间:2015-11-02 14:39:33


    本网讯(闭赋火 覃宇波)  2015年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加强廉政教育为先导,把管人、管事和管案结合起来,确保司法廉洁。截至目前,该院已经连续26年保持干警“零违法违纪”的廉洁纪录,先后被评为“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今年4月,在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发布的2014年度广西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综合结果中,该院以98.25分的综合得分在全区111个县(市、区)当中排名第一。    

    在廉政教育中,该院始终坚持把中层以上干部和审判、执行法官作为重点,坚持个别谈话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学习党纪条规与分析讲评相结合,做到一月一次廉政教育例会,半年一次廉政党课,一年一次总结讲评,同时,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干警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算清“家庭帐”、“经济帐”、“政治帐”,增强干警的廉洁自津意识。    

    此外,该院认真组织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制度,就清理出审判、执行等8类32项职权和经费使用管理、物品采购、固定资产处置、干部选拔任免等7项主要内容的行政管理权限,同时,按照权力法定运行原则,对每一项执法权限都按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承办部门等列出清单,并对外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使审判、执行等各项权力始终处在阳光下运行。    

    针对监控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提示预警、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建章立制等措施,及时加以清除。如针对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等,专门建立案件评析通报制度,对因人为原因导致案件改判的,对案件承办人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为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该院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五个严禁”为重点,不断规范干警的日常行为,在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之间建立“隔离带”。在审判执行等部门选定廉政监督员,加大了对重点岗位和敏感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力度,此外,该院在立案时对当事人发放随案廉政监督卡,定期上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全院形成了上下联动、由外结合的监督网络。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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