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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塘法庭四举措推动立案调解
发布时间:2015-11-10 11:47:05


    本网讯(俸梓烨)  为缓解诉讼压力,最大限度地以和谐方式化解民事纠纷,广西宾阳县黎塘法庭采取多项措施推动立案调解,深受群众好评。

    设置诉前调解小组,积极劝导当事人。诉前调解小组立案法官在收到当事人起诉材料后,积极向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告知当事人立案调解的优势及诉讼风险,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立案调解,积极劝导当事人选择立案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灵活运用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效率和质量。在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把握当事人心态,因案制宜,灵活变通。通过“以法服人,以情感人”的原则,对立案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场的案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另一方沟通,对双方到场的采取面对面调解,对因疾病等客观原因行动不不便的当事人则积极上门调解。

    完善人民调解机制,使其与诉讼调解衔接。由黎塘镇司法所派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基层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驻庭工作,使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运作,实现二者“无缝对接”,使法庭有限的审判资源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两大调解的优势得到充分整合发挥。

    调解不成依法立案,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在严格控制立案调解时限的前提下,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直接进入诉前调解程序速调诉结。对于无法达成诉前调解的案件,依法快速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确保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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