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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法院四措施强化案件质量评查
发布时间:2015-11-11 14:45:52
本网讯(蓝露璐) 今年来,广西大化县人民法院出台四项措施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强化审判人员、执行人员的质量意识,实现审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司法公正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监庭,由三位资深法官具体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形成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格局。 二是规范评查程序。研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办法》明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评查员的工作职责及权利,规定评查工作的回避制度;评查形式采取常规检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等方式,重点评查主要针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个案。同时,规定差错评定及责任承担等细节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的通报反馈制度。 三是严格评分标准。对案件质量标准的认定采用广西区高院《全区法院“精品案件”评选标准》、《裁判文书评查细则》等标准性文件作为评查标准。评查实行“一案一表”,主要通过实体程序、办案程序、裁判文书、卷宗质量、案件评价方面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将评查结果评定为“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是评查结果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评查员将评查意见制作案件评查通报,表扬优秀、推广经验,指点不足、提出整改建议,报领导审定。对经评查存在问题的案件,要求办案部门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案件评查小组办公室。案件评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将作为该院评先评优的依据。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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