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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法院将财产保全与执行案件纳入摇号分案
发布时间:2015-11-12 14:53:22


    本网讯(王晶)  11月10日上午,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里,代理人吴某在窗口立案后,用鼠标点击财产保全、执行案件摇号分案软件,很快确定了他所代理的财产保全案件将由1号执行员办理。这是苏仙区法院第一起通过“摇号分案”制度确定执行员的财产保全案件。

    为进一步增强执行案件透明度,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苏仙区法院拓宽“摇号分案”制度实行范围,进一步遏制“人情案”“ 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从今年11月10日起,除了民商事案件,该院的财产保全、执行新收案件都将采用摇号随机分案方式确定执行员。

    与此前民商事案件摇号分案方式不同的是,财产保全、执行新收案件摇号分案所采用的是电脑摇号软件。执行员的名字和摇号软件里的编号一一对应,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现场启动摇号程序后,12名执行员的信息会按顺序快速滚动,一旦用鼠标按下停止键,停留的编号所对应的就是此次摇号选出的执行员。待所有执行员都参与完一轮摇号后才可进入下一轮的摇号。

    据悉,今年1月中旬,苏仙区法院实行民商事案件分案制度改革,在全省首创“摇号分案”,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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