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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强执腾房案 南亚宾馆被依法腾空
发布时间:2015-11-12 11:51:26


图为执行现场。

    本网讯(程子民)  为维护法律尊严及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10日,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南亚宾馆及23间门面进行强制腾空。经过干警们近一天的奋战,强制腾空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申请执行人工商银行南县支行与被执行人谭万根、程友良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南部法院作出(2013)南法执字第327-1号执行裁定书,于2014年5月28日,依法委托湖南金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被执行人谭万根、程友良所有的坐落在南县南洲镇沿湖中路的房地产(南亚宾馆下面的28间门面房),2015年3月30日拍卖成交、拍卖成交以后其中五间门面被谭万根、程友良占有和使用,其余的门面被谭万根、程友良租赁给李继安、杨兴秋等第三人占有和使用。南县法院于2015年7月13日发出腾空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及第三人于7月20日前腾空。现被行人已将门面交付买受人,但李继安,杨兴球等第三人经多次执行至今未腾空。

    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南部法院在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的同时,切实做好依法强制执行的准备工作。法院事先制定了执行预案,专门成立执行组、警戒组、现场处突保卫组、现场公正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明确分工,最后得以顺利强制腾空。

    县委政法委组织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电视台、南洲镇等单位参加了此次执行。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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