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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溪县检察院办案提示卡规范司法行为
作者:吴志球   发布时间:2015-11-17 13:52:33


    “犯罪嫌疑人:李某勤,办案环境:审查起诉,承办人:王国海,办案期限:一个月,办案规定:严禁超期办案;严禁接受当事人贿赂……”近日,江西省金溪县检察院公诉科王国海在收到由案管部门移交的案件材料后,案管工作人员向其随案移送了办案提示卡。

  据了解,办案提示卡是金溪县检察院案管部门为规范办案行为,严格办案期限而制作的卡片,由案管工作人员在案件流转时填写和向承办人员发放。提示卡涵盖了案件基本信息、办案期限、最后截止期限、办案流程、辩护人、禁止性规定、信访等级等,该院不仅具有案件信息显示功能,同时可以时刻提醒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纪律,规范办案行为。当案件办理结束移送出院时,案管将回收此卡,并登记开始及结束时间。

  “有时候,我们会同时审查3-4个案件,工作量大、复杂,往往会忘记截止期限,现在案管人员在卡片上注明办案期限,这在办案中会时刻提醒我严禁超期,防范未然”该院公诉科王国海说。

  除了向本院干警发放之外,该院对针对退回补充侦查及延长羁押期限的侦查机关推出了办案温馨提示卡,提示办案期限,通过提示卡该院加强了流程管理,严防超期羁押情况出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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