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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检察院出台制度开辟信访接待"绿色通道"
作者:谭少芳   发布时间:2015-11-19 14:39:15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归口接访及预约接访工作制度》,从归口接访和预约接访应遵循的原则、适用范围、办理程序和要求等方面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工作,提高接访工作质量,及时、便捷、有效解决群众诉求。

  该制度明确提出,归口接访是指控告申诉检察处对于群众来访,按照所涉检察业务的情况,通知相关业务处室,按业务类别归口分流接访;预约接访是指对需要检察长接待的信访事项,由控告申诉检察处进行预约登记,与信访事项涉及的业务处室协商接访时间并通知来访人,届时由业务处室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接待来访人,需要检察长接待的,再由控告申诉检察处和业务处室与主管检察长商定接待时间,由控告申诉检察处通知来访人,在检察长接待室进行接待。

  此外,制度还指出归口接访和预约接访的信访事项实行案件承办人首访接待,对依法属本院管辖的正在办理或已经办理完毕的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侦查监督案件、审查起诉案件、民事行政监督、刑法执行监督等案件,由原案件承办人负责首访接待,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予以配合。《制度》要求,归口接访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当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书面回复办理结果,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答复;对于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答复由承办部门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共同负责,必要时可以举行公开答复会,通过答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辩明事实,分清责任,做好化解矛盾、教育疏导工作。

  《归口接访及预约接访工作制度》是宝鸡市检察院结合接访工作实际,在认真总结本院既有经验、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力求从制度层面上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切实解决好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在回应群众需要中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落到实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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