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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兴检方建立廉情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作者:宋敏华 刘见洲 发布时间:2015-11-24 17:06:20
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廉政监督和管控,提升检察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能力,近日,江西省德兴市检察院建立检察干警廉情信息报告制度,进而实现动态监督干警的廉情信息,筑牢廉洁防线。 据了解,该院为每一名干警制作了《检察干警廉情信息档案登记表》,要求干警本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登记表的内容主要有干警基本情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自查情况、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区工人务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情况等五个大项。其中,干警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干警个人基本情况、个人婚姻变化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情况、子女与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通婚情况、配偶子女就业移居国(境)情况、个人收入和房产情况、个人及配偶子女投资或持股情况等。 在首次填报中,该院要求每名干警及时、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事性负责。对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该院研究制定了《检察干警廉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检察干警廉情信息报告工作的意义、任务、报告内容、报告时限、责任主体、管理和处罚事项。同时明确纪检监察部门为监督管理部门,干警在廉情信息登记表中的每一事项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如实地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以便纪检监察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和动态监控干警的廉情信息情况。同时,纪检监察部门须如实记录干警全年廉政工作情况,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对每位干警的廉政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审核,并形成综合评价材料上报党组,作为检察干部晋级、提拔和奖惩、表彰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起检察干警廉情信息报告制度是该院强化内部廉政监督、提升自身反腐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此举不仅能够动态监督干警廉洁自律表现,增强个人风险防范意识和廉政责任,同时也进一步筑牢起自身的廉洁防线。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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