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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法院获阿勒泰“敬老文明号”称号
发布时间:2015-11-26 15:51:32


    本网讯(黄明超)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强化公民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近日,在阿勒泰地区全面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中,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喜获第三届地区“敬老文明号”单位殊荣。

    多年来,布尔津法院不断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为全县老年事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针对老年人群体的特殊情况,在法律咨询、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时时处处把为老年人提供良好司法服务放在首位。设立立案庭“老年人法律咨询、立案绿色通道”、审判法庭“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执行局“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执行小组”等一批尊老爱老示范岗,在全院干警中形成自觉敬老、爱老,争做“敬老爱老模范岗位标兵”的良好工作氛围。

    在审理涉老案件过程中,布尔津法院大多适用简易程序,从而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保障老年人的正常生活。加大调解力度,切实维权老年人权益,始终将调解工作作为涉老案件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开展探索“法”、“情”、“理”交融,着重调解方法,注重与工会、妇联、老龄办、司法局等单位的联系,注重发挥村、社区干部、人民陪审员在处理老年维权案件方面的能动作用,多方借力,提高调解结案率。

    针对老年案件反复性大,执行延续时间长的特点,为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能得到全面及时保障,通过入户、打电话、委托基层老年组织等方式回访涉老案件。同时,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此外,采取公开审判、法制宣传、慰问走访等多种形式,扩大老年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全县尊老、爱老的法律意识,提倡敬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风清云淡,真水无香。在老年维权的道路上,布尔津法院将不骄不躁,再接再厉,不断创新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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