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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执法担道义 小平故里促和谐
作者:严钦   发布时间:2015-11-26 14:27:05


    周惠明同志1995年考调进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协兴人民法庭审判员,在法庭工作达十三年之久。

    2012年1月,周惠明在办理一件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过程中,根据原告申请,按照相关规定对被告账户中的170万元进行了冻结。后来,被告称这170万元是农民工工资,要求法院进行解冻。2012年的1月19日已是腊月二十六,急切回家过年的农民工来到法院,要求将被告的钱解冻,以便支付他们工资,并扬言要到市政府信访。事件发展至此,早已不是一个简单案件,这关系到上百个家庭能否过一个欢乐年的问题,而调解则是一个恰当的选择。周惠明将双方和农民工代表召集到法院,耐心细致地劝解。当天晚上十时许,在耗时近6个小时后,案件最终通过她的调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见微知著,周惠明同志总是把当事人的疾苦放在首位,努力通过司法工作,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她也因此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于调解,便民利民。

    周惠明始终以“做一名人民信任的法官”为标准要求自己,以强烈的敬业精神履行审判职责。民事审判琐碎繁杂,调解工作不到位,容易产生负面影响。每个案件到周惠明手中,她总是有足够的耐心进行阅卷分析,找出症结所在。在人民法庭工作这些年,周惠明多次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到辖区内的乡镇场镇、农村院坝进行巡回审理、法制宣传。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她还常到辖区内的学校去给孩子们上法制课,孩子们都亲切地叫她“法官妈妈”。

    认真观察,注重细节、耐心调解,力促平安。

    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如处理不当,往往容易引发恶性案件。周惠明同志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总是用情去听,用理去劝,用心去感受,去化解。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使她对调解得心应手。在调解过程中,她不仅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示人,而且洞若观火,明察秋毫,始终把握双方的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向双方释明其在诉讼中所面临的确定和不确定的风险,做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善于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守护和谐。

    在办案过程中,周惠明同志始终以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将和谐的理念贯穿于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把每一件案件的审理,都作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生动实践,积极创新调解理念,丰富调解方式,根据平时调解案件的经验探索总结出“调解四步曲”、“温情调解法”等调解方法。在不同的案件中,她始终坚持庭内、庭外、灵活机动地运用这些调解方法,张驰有度。通过发挥女法官细腻柔情的优势,她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努力地使一个个面临崩溃的家庭破镜重圆,一名名弱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她也被群众喻为家庭和谐的“守护天使”。

    廉洁自律,抵制诱惑,公正执法,清白做人。

    她一向奉行公公正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时刻告诫自己一定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她从不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吃请和财物,至今他们一家人仍居住在一套70多平方米的旧房里。她以此教育孩子,别看我们家住的简陋,但我们的日子过得开心、安心,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能挺起胸膛做人。正因为热爱审判事业,舍不得身上的法官服,她总是把事业看得高于一切,而面对诱惑,总能心静如水。

    历年来,周惠明同志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000余件,每年的结案率均为100%,实现了承办案件零改判、零信访。她先后被评为广安区“优秀公务员”、广安市“十大调解专家”、广安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十大办案能手”、全市法院“法庭工作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和“四川好人”。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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