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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法院“三字诀”推进审务督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26 10:27:00


    本网讯(王永东 陈鹏飞)  把纪律挺在前面关键在执行。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通过深化“三字诀”加强审务督察工作,对迟到、早退、上班玩游戏、炒股票、庭审不规范、作风不实等小事要管到位,严到份,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四化机制”,突出督察工作之“重”。一是审务督察制度化,制定下发《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关于成立审务督察领导小组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明确督察主体、内容、方式、程序;二是审务督察常态化。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审务督察领导小组,监察室、审管办随机从廉政监察员中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三是审务督察科技化。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审务督察质效,借助网上办公办案系统调阅案件材料,强化办案流程管理和案件质效考评;以科技法庭掌握庭审状况,规范法官庭审行为;通过监控系统随时了解干警勤政廉政情况,利用微型摄像工具固定督察证据,全面提升督察效果;四是审务督察公开化。由各部门廉政监察员负责庭室日常监察与监察小组巡回监察相结合,全方位、公开化的开展审务督察工作。

    实行“五项通报”,突出督查工作之“严”。每月通报、点评审判质效、工作纪律、车辆管理、会风会纪、司法礼仪情况,奖优罚劣,杜绝出现庸、懒、散、软不良作风。院长亲自抓,有措施、有落实,定期听取审务督察工作汇报,召开审务督察落实工作会议,建立审务督察工作机制,成立审务督察室,将事后、被动、柔性监督变为主动、具体、刚性监督。突出现场查纠,内容囊括廉政建设、审判纪律、庭审作风、组织纪律、法容风纪、安保工作等方方面面。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监督,提升法院良好形象。

    开展“八项督查”,突出督查内容之“广”。督察干警庭审、执行工作、纪律作风、工作形象;督察廉政制度、廉政措施的执行情况;督察上级法院、院长督办、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督察诉讼收费、涉案款物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情况;督察全院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督察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督察干警工作外活动情况;督查已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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