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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秀峰检察院"绿色出行"方式打造节约型检察院
作者:朱程路 发布时间:2015-11-27 14:11:38
为进一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生态文明”精神,减少资源消耗,节能减排,提高公车利用效率,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以“绿色出行”为着力点,在执法办案短途行程中提倡用电动车、自行车等环保出行方式“绿色出行”,打造一个“节约型检察院”。 据悉,该院在认真研究平时使用公车的情况发现,由于桂林市的城市相对比较小,并且检察机关办案联系较多的法院和部分看守所距离该院办公场所比较近,因此该院鼓励检察干警使用电动车去法院送达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从而利用自行车和电动车的绿色出行方式代替开公车的出行方式。该院还对公车使用进行严格的控制,减少公车使用的频率,只有对办案场所较远的地方和特殊办案要求情况下可以使用公车,确保了公车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坚决拒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 另一方面,该院还为检察干警使用电动车提供了诸多便利。首先,该院为使用电动车出行的检察干警提供能源便利。该院在办公楼旁边设置了专门的电动车充电停放区,检察干警可以随时将自己的电车予以充电,方便检察干警出行。该院还为院里的自行车爱好者提供了专门的自行车停放区,同时配备监控录像等安全保障措施,对自行车的安全停放提供保障。 在该院“绿色出行”理念的鼓励下,检察干警纷纷购买了电动车,年青检察干警纷纷购买了山地自行车,同时形成了一支青年人骑行爱好者队伍。“我们现在好多人都自己买了自行车,骑自行车既可以短途办案中绿色出行,又可以在上下班的同时锻炼身体,一举两得。”该院青年干警小朱说道。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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