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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法院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5-12-02 14:59:35


    法律资讯网讯(赵剑琪)  年末临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追索工资的起诉,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针对农民打官司举证乏力现象,充实立案接待力量,优先接待来访。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起诉的,实施司法救助,对其诉讼费依法缓、减、免,保障其诉讼权利。

    开展诉前调解。针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组织法官深入企业和单位,现场了解情况,听取双方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存在的症结,现场进行调解,协调双方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方案,促使案件得到及时解决,减少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性,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减轻诉累,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

  加大案件审理力度。院明确专人审理,确保快审、快结。对于“两类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做到当天审理、当天结案。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大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保护处于弱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最迟3个月内结案。

    开展巡回审判。该院在审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时,法官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深入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的领域和企业现场开庭、现场调解,促使双方及时达成协议,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诉讼。同时,组织企业领导和员工全程参与案件审理,现场接受法律宣传和教育,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加大执行力度。为保障农民工在判决后及时获得欠薪款,专门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会战,简化程序加大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力度,可以在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必要时,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0月份以来,伽师县法院共受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21件,调解18件,占案件的85.7%,深入企业巡回办理案件8起,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案件2件,集中为农民工发放执行款16.2万元,让农民工及时拿到了应得报酬,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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