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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法院打好执行“组合拳”痛击“老赖”软肋
作者:韦德思   发布时间:2015-12-09 15:06:48


    今年来,广西东兰县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深化执行体制改革,着力探索整合执行力量,打造各类执行平台,打好执行“组合拳”,痛击老赖“软肋”,破解执行难取得明显成效。

    整合执行力量,打造集约化执行

    “黄局长,现在被执行人韦某文在南宁市某银行有存款数万元,该案执行标的5万元,目前这家银行暂未提供网络冻结等业务……杨副局长那边已经把相关材料准备好了。”

    “好的,我马上安排人员前去处置!”

    这是东兰法院执行局内勤向执行局长汇报工作。

    东兰法院在执行局内部设立财产调查组、执行裁决组、执行实施组等各类办案小组,各小组分工合作、相互配合,有效提升了执行案件的质效。该案移送到执行局后,内勤人员马上着手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信息进行调查,同时将案件移送执行裁决组制作执行通知、裁定等材料。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质效实施组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对相关财产进行控制,然后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被执行人发送短信,促使及时履行义务,同时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很多案件的被执行人收到短信后,发觉自己已经无处“可赖”,便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目前,我们采取分组、分工办案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力度加大了。内勤人员利用‘点对点’、‘总对总’司法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情况进行动态查询,对有财产的,及时进行控制。由于目前系统刚投入使用不久,因技术对接等原因无法实行网络冻结等控制措施的,由执行实施组及时予以处置,有效提升了执行案件的质效。”执行局副局长杨宗逸说。

    多平台曝光老赖

    “法官,我是施某雄,现在要出国打工,可是办理不了出国手续……”

    “你好,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我又不是不还,等我有线我一定还……”

    “是这样的,这个案自从2014年9月份立案至今,你未主动履行义务……”

    “那这样吧,这几天我就还钱,你们能不能将我移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东兰法院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进行惩戒,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又有抗拒执行、违反财产报告令、虚假诉讼、违反限制高消费等行为的,依法及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了解,截止目前,东兰法院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58人次。在获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已经有15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是国家推行社会征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范围内,无论被执行人到哪都会受到约束,比限制高消费令的范围更大、更广,对长期外出规避执行等行为的打击更为有效。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包括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切高消费行为,比如,乘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招投标、子女就读贵族学校等。目前,我们除在主要门户网站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外,还利用微博、微信、论坛、电子显示屏、社区公告栏等媒介进行曝光,已经取得比较明显地效果。”执行局局长黄必勋介绍说。

    借“外力”多部门联合执行

    “这个案既然已经发生,我们就要想办法怎么化解双方的矛盾……”

    “鉴于你们都是邻里关系,希望你们能互谅互让……”

    “希望你能从对方的角度去考虑一下,毕竟多方开支医药费已经近万元……”

    2010年12月,陈某清驾驶两轮助力车从武篆镇往兰木方向行至兰木路段约四公里处时与黄某邝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没有报警,交警部门没有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2012年6月,陈某清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确认黄某邝自愿给付陈某清医药费4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某邝认为,事故发生陈某清也有责任,遂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经阅卷后发现,该案标的虽然不大,但双方当事人都是熟人,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会加深双方矛盾,不利于双方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相处,难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此,法院邀请了县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行,从情、法、理多角度做足黄某邝的思想工作,希望他能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主动履行义务、担当责任。在多部门的努力下,黄某邝当日主动履行义务。

    “通过多部门联合执行,一方面能给被执行人有震慑作用,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另外,通过多部门联合执行,能有效缓解当事人对法院的抵触情绪,具有明显地法律和社会效果,目前,我们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联合执行的工作机制。”承办法官说。

    法不阿贵,重点惩治“铁饭碗”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执行,我们要加大力度,要利用主要门户网站、论坛等有针对性地这些失信人员进行曝光。有必要的,要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东兰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聂海滨副院长在执行工作例会上强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并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有关单位不协助执行的,依法对单位的主要责任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等措施,并向监察部门或有关机关予以纪律处分。

    “我们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执行方面,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各个单位对我们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都给予积极的配合,有力地缓解了我们执行工作压力,对打击老赖有很大的震慑效果。”该院执行局一位执行法官表示。



来源: 法律资讯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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