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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调解主旋律 赢得百姓真心赞
——平乐法院创建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
作者:黄翠玲   发布时间:2015-12-16 14:40:35


    化解一起恩怨换来一张张笑脸,调处一个矛盾赢得一个个点赞。调解是提升法院司法形象和公信力的重要形式,不仅能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节约司法资源,而且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多举措促进案件调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闲谈话情义 一笑恩怨了

    2014年11月18日,平乐法院源头法庭人声鼎沸,上百号人全挤向法庭的立案窗口和法庭庭院内。巨大的阵势把正在值班的年轻干警小秦吓了一跳,大家七嘴八舌的东一句西一句混乱极了。

    “蚕丝厂欠了我四千多块钱呢,好多个月了,年底快到了,我们的辛苦钱呢……”闻讯而来的陶庭长总算听了一句清楚的话。陶庭长让前来的群众选出三五个代表坐下来细谈,与另外两位法官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

    原来这些群众都是同安镇大里村委永福村或是周边村庄的村民,他们以养蚕为生,然后把蚕茧卖给平乐县双飞茧丝有限公司。然而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蚕丝厂一直拖欠货款不付。97名蚕农于是就把平乐县双飞茧丝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涉案标的达80多万元。

    案情非常简单,但是案件涉及的人员较多,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主办法官廖法官先后找蚕农、蚕丝厂的总经理潘某协调,希望可以从中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然而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2015年2月9日,案件如期开庭。庭审中,气氛一直很僵,问及是否愿意调解,双方也是含糊其辞,没有明确答案。

    休庭后,廖法官把双方请到会议室,给双方都倒上了茶,然后说:“事情发展到现在也有两个月了,大家都没有心平气和地聊聊。特别是我们的农民朋友们一直憋着一口气,今天就让我们好好闲聊一下。想想当初我们为了什么养蚕,是如何开始养蚕的?”大家开始回忆起养蚕的经历。

    平乐县双飞茧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是一家以缫丝生产为主、蚕丝被为辅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实行“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的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农户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和二次返利分配机制。公司成立之初,成立了两个农民桑蚕生产专业合作社,村民开始养蚕把蚕茧卖给公司获取收入,合作社的很多村民因此而发家致富。如今公司经营陷入困境,不能一下子支付全部的货款。

    闲谈到最后大家都沉默了,这时廖法官提出分期付款的方案供大家参考,最后案件圆满调解成功。

    “看到法官如此尽心尽力地为我们着想,我们相信我们的钱不会拿不回来的。”村民感谢地说道。

    联动司法 同胞握手言和

    “房屋都是各占一半,房屋前面的空坪理所应当就是各占一半,凭什么讲全是你的?”平乐县张家镇榕津村的李某凤又一次和小叔子廖某福吵了起来。

    1982年李某凤的丈夫与两个弟弟合资建了一座新瓦房,之后协商以堂屋中线为界,由李某凤一家与廖某福一家平分新房子,小弟廖某清一人占有原有的旧房子。

    2012年李某凤的丈夫去世,李某凤就与廖某福为了两人各占一半的房屋前后左右的土地争执不休。族人、村委会、镇司法所等都对双方矛盾进行过调解,一直没能真正平息争端。

    “我有土地证证明地都是归我使用的,怎么会有你一半?”廖某福也是据理力争。

    2012年3月廖某福申请了平乐县张家镇政府调处,但是仍未调解成功。2014年7月,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李某凤只占有其房屋后3.6米宽的土地,其余的空地均有廖某福所有。

    李某凤不服,向平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镇政府的处理决定。

    “原告与第三人是亲叔嫂的关系,所以了解案情之后,我们就联系了镇政府、村委会、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到争议的土地进行了现场勘查,拿出了一些互利的方案试图让双方进行和解。毕竟都是同胞,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但是当事人都太顽固,三番五次之后仍未能调解成功。”主办人行政庭莫庭长无奈地说。

    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李某凤上诉至桂林中院。中院法官拿到案卷后发现卷宗里有好几次一审法院的调解记录,认为案件按照一审法院提出的和解方案非常可行。于是,在莫庭长的联络下,中院合议庭人员、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案件争议地。

    法官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典故教育双方,讲述“谦让”的中华传统美德。经叔嫂两家心平气和的沟通、协商,两家的心结终于被打开,握手言和并达成解决纷争切实可行的协议,李某凤也当场提交了撤回上诉的申请书。

    创新机制 建立多元化调解格局

    平乐还积极开展司法便民、司法为民活动,完善多元制化解纠纷机制,广泛运用“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审判模式,坚持赡养纠纷和邻里纠纷巡回审判工作机制,确立“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工作理念。设立法官驻村工作室,法官深入农村宣传法律、处理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三个派出法庭坚持中心法庭制,在没有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方便群众诉讼。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推行诉前化解制度,强化立案引调和人民调解工作,大力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

    今年1至10月份,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94件,已结案1029件,调解646件,撤诉186件,调撤率达80.9%。



来源: 法律资讯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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