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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法院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6-01-04 14:50:35
法律资讯网讯(王希玉 沈焕平) 2015年12月31日,在阳历新年来临之际,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为3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3千元至3万元不等金额的司法救助金,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 据悉,这3位当事人均是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其中陈某某是一名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因为被执行人未履行赔偿义务导致其生活极其贫困;仇某某儿子因为交通事故身亡,留下一名老母亲和一位年仅十岁的幼子相依为伴,无依无靠;曲某某则因为案件多年上访导致生活困难。 该院立案庭庭长赵学禄、信访科科长韩培生、执行局史传利庭长、张壮之庭长代表东阿法院为3位当事人送去了司法救助金,让他们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司法温暖。 “本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实施司法救助,既有效保护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充分认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宪杰如是说。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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