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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化解破产难题
发布时间:2016-01-04 15:15:11


    法律资讯网讯(邓文文)  近年来,洪泽县破产企业数量呈上升趋势。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破产企业资产的匮乏及变现困难等因素深深制约着破产案件的审理进度,而长期的在审破产案件又对当地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

  为解决破产审理困境,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洪泽法院在考察浙江舟山市、江苏启东市等多地法院的基础上,经多方努力和协调,于2015年12月25日设立破产救助专项基金,该举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开发区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及赞赏。

    破产救助专项基金启动资金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垫付破产启动费用、必要日常管理费用,在破产财产变现后,上述费用将从变现资产中优先返还至专项基金中。同时,为防止专项基金的滥用,特成立破产专项基金审批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多科室骨干人员共同组成,严格把控审批,防止基金的滥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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