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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跨国拐卖婴儿案入选2015年十大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6-01-07 10:26:45
法律资讯网讯(吴凰汇) 1月5日,人民法院2015年度十大刑事案件评选推出,由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进行二审的广西“6·8”特大跨国拐卖婴幼儿案入选其中,排名第一。 该案中,被告人黄清恒在得知中国广东揭阳等地少数家庭有收养婴儿的愿望后,产生从越南组织婴儿到广东揭阳市出卖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分娩后再将婴儿卖出的犯意。自2010年起,黄清恒和被告人黄曼丽、阮氏军等人逐渐组织了一个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从越南经广西防城港下辖的东兴市向广东省揭阳市、汕头市等地接送、中转或贩卖儿童,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产后再将婴儿卖出。从2010年至案发,该团伙共卖出儿童20余名,其中,公安机关解救出11名涉案婴儿(儿童)。 2014年5月16日,该案在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一审宣判后,黄清恒、阮氏雪贞等7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 2015年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对主犯黄清恒的死刑判决,维持对黄曼丽、阮氏军等22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判决,并处罚金两万元到一千元人民币不等。被告人阮氏雪贞由有期徒刑十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八年。 专家表示,该案顺利侦破并得以公正审判,彰显了党和国家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刑事政策,无论犯罪分子是本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在刑事诉讼中给外籍被告人依法安排翻译,同等地保护其合法诉讼权益。同时,该案也表明加强区域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拐卖儿童犯罪的协作机制是有效的,标志着我国反拐工作在法律政策、协调机制、惩治犯罪、受害人保护和国际合作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据了解,评审组对2015年度全国各级法院依法审理的刑事案件做了一次全面、认真的梳理,评选出这十大案件是一年来在全国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案情疑难复杂、审理难度大,以及审判结果有重大突破或借鉴作用的刑事案件,展示了人民法官在过去的一年中,通过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做出的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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