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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多举措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01-18 10:13:26


    本网讯(贾冰)  为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妇女儿童案件的发生,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司法保护。

    发挥审判职能。对于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婚姻家庭类民事纠纷案件,由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以及在妇联等部门工作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充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实行“司法救助”制度,对确有经济困难的涉诉妇女儿童案件,采用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等司法救助措施,对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多元化解纠纷。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内设的婚姻家庭调解室,将赡养、扶养、抚养、继承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作为受理范围,由法官、人民调解员进行耐心疏导,尽力采取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纷争。对失足青少年,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采取圆桌审判方式进行审理,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普法下基层”,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向妇女儿童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宣讲法律知识等形式,对妇女儿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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