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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检察院自侦部门实现每周例会常态化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6-05-06 11:27:36
本网讯(陈良晓) 近段时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对部门工作实施目标动态管理和强力监控,实现信息对称、工作对称、用力对称,通过每周二召开例会进行工作交流与汇报的形式,收到良好显著。 一是全员参与,激发工作热情。例会打破了干警参会仅是听会的传统做法,设计了干警简单汇报模式,鼓励干警积极参与,充分表达自己在查办职务犯罪、服务大局上的主要工作,加强内部交流。每周二例会上要求自侦部门干警各人向检察长汇报一周工作进展情况,反贪局及反渎局局长汇报一周本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主管检察长点评部门每周目标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最后由检察长亲自抓住重点问题,提出破解工作难题及薄弱环节的对策。例会既让干警每周述职,又让干警自觉接受监督,有效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全面兼听,增强工作能力。反贪局及反渎局干警共有8人,平均年龄32.7 岁,从事反贪、反渎局工作年限在2年以下占2人,3至5年以下占5人,1名55岁老同志从事自侦工作持续时间也不长。面对这样的工作团队,快速提升工作能力是核心问题,而周二例会对工作的交流及汇报正是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检察长的主持下,参会干警充分听取对摸排线索的分析,对初查案件的取证方法,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技巧,把工作着力点集中到自行发现线索、突破案件、取证固定证据,促使干警“听中辩,辩中明”,“干中学,学中干”,“边办案,边提高”,实现了业务工作出经验,综合工作上层次,管理工作上水平,快速提升综合素质和整体实力。 三是全程谋划,力求工作精细。自侦部门利用周二例会,在严守办案纪律的前提下,对个案进行全程谋划,详细部署,坚持做到细致、扎实、全面,取得办案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实效性和谋略性。如办理市院交办的严某行贿案,自侦部门召集所有参与协助监居的人员开会强调工作纪律,告知值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指定谁来负责依法办理的法律手续并提示院领导在案管系统上跟进审批;分管院领导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汇报上级院分管领导,便于上级院对办案过程的远程指挥及决策;两个讯问小组及时通报情况,利于克服讯问攻略的盲目性,选准突破口;调度技术科使用侦查和固定证据的办案设备,调度法警从办案工作区到指定监视居住点安全押解犯罪嫌疑人,调度办公室保障办案用车和人员用餐。严某行贿案件从组织、指挥、调度、突审、安全等进行全程精细化谋划,同时在市院黄副检察长的亲临指导下,仅用三天时间就成功突破。 四是质量提高,规范执法行为。例会上及办案过程中,院领导亲自抓规范办案,不定期进入办案工作区或者监居点查看同步录音录像、及时阅看案件材料,对办案及时进行检查与指导;对审讯、监视居住、扣押涉案款物管理等薄弱环节,从执法流程、法律文书、办案安全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明确要求所立自侦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等核心数字达到上级要求,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使干警工作不懈怠,办案注重安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 责任编辑:
田宇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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