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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汉打鸟私藏枪支40余年 为嗜好付沉重代价
发布时间:2016-05-06 11:40:15
本网讯(龙昭昕) 七旬的老人本应是儿孙满堂、安享晚年的时候,然而,广西阳朔县李某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且存在侥幸心理,私藏枪支,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2016年5月6日,广西阳朔县法院对李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今年77岁的李某出于个人爱好,于上世纪70年代在邻县购买了一根枪管,经过私自加工、改装成非军用枪支,之后一直藏于家中,闲暇时拿到野外打鸟、打野兽。 终究“纸包不住火”,李某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被群众举报,公安民警得知这一线索后,迅速赶往李某家中将其非法持有的枪支查获。 经桂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李某非法持有的枪支属于火药枪支,能正常击发,具有杀伤力。 经过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李某违反枪支管理法规,非法持有火药枪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予惩处。鉴于李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已满75周岁,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官表明,枪支弹药是国家明令实施严格管制的物品,不得私自持有,否则会触犯法律。而非法持有鸟铳、违规枪支的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应及时上缴。同时,广大群众也应积极检举、提供涉枪涉爆的线索,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
田宇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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