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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全面推开
发布时间:2016-08-15 10:12:36


    本网讯(曾妍)  8月12日,湖南高院召开中级法院院长会议,部署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工作。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庆富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兰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飞跃就具体工作进行说明。

  康为民指出,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是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全省法院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切实增强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等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最新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康为民要求,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和其他改革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度改革。让优秀审判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人员配置模式。法官入额要突出对司法能力、办案业绩、职业操守的考核。要在设置法官员额职数时加大对基层和办案一线法官的倾斜力度。在尊重和保护好每个法官的积极性的同时,建立健全法官员额退出机制。要推动落实单独职务序列改革。

  康为民要求,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加快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突出法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各级法院院、庭长要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明确司法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要完善法官业绩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应当追责的情形,严格依程序追究相关人员司法责任。要落实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全面、及时、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留存相关材料,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此外,还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院内设机构、审判辅助人员制度、司法公开、裁判文书说理以及实行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

  康为民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最大限度凝聚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等改革的强大合力。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抓谋划、抓部署、抓督察、抓落实,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与执法办案的关系,主动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参与、帮助和支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改革任务的统筹指导,密切跟踪改革情况,及时报告改革遇到的问题。要将改革推进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广大干警的改革主体地位,加大对改革精神的正面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湖南高院将设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法官入额实行考核与考试相结合,以考核为主。考试主要测试运用法律基本理论、法律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审判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主要涵盖德、能、勤、绩、廉等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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