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荣成法院“失信曝光预告知”促“老赖”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16-09-29 14:48:33


    本网讯(张阳阳)  近日,接到“失信曝光预告知”的被执行人姜某唯恐上法院执行“失信黑名单”曝光后信誉受损,主动到法院执行局办理还款事宜。9月26日,在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姜某将按照协议分期支付2.8万元的执行款。

  2015年1月,姜某因收鱼资金周转需要,先后向连某借款4.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2015年5月1日前一次性还清。随后姜某陆续还款,但截至还款日期仍有2.8万元尚未还清。连某多次讨债无果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随后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向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同时按照规定,还向姜某发放了“失信曝光预告知”, 明确告知姜某若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将把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办公楼、LED电子滚屏、官方微博、微信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曝光,届时其在办理贷款、动车乘坐、出境和高消费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震慑于“黑名单”的惩戒压力,一个周后,姜某主动找到法官商量还款事宜,并与连某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

  据悉,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维护生效法律文书公信力,荣成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落实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惩戒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今年来,该院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75条,同时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力度,利用微信、广场屏幕等方式曝光“老赖”160人,限制其出境、贷款、乘坐高铁、飞机等,打压“老赖”的生存空间,126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或部分履行判决义务。 此外,为尽量避免因“曝光”而对“老赖”及有关人员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每次正式曝光前,该院还特意预先发放“失信曝光预告知”,不但节约了司法资源,还给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留下回旋余地,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先后有21名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的曝光预告知书后,通过自动履行或和解等方式履行债务79万余元。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6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