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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阶层理论的中国司法前景”学术沙龙召开
作者:余立伟   发布时间:2017-06-12 14:53:33


    人民网北京6月12日电 “刑法阶层理论的中国司法前景”学术沙龙10日在中国国家图书馆如约召开,邀请到近200位法律人士莅临现场,以及近1000位观众参与网络直播。此次盛会,陈兴良、乔聪啟、周光权、车浩、付立庆等专家学者,针对目前刑法理论比较火热的犯罪阶层理论进行深入探讨,并且共同见证北大法宝首款专业化产品即刑事法宝正式上线发布。

  清华大学周光权教授阐释了应该怎样理解阶层理论的精髓,阶层理论与四要件说相比的理论优势,指出当前中国司法实践引入阶层理论的必要性。他指出三阶层理论简便易行,逻辑清楚,容易掌握,实践中更容易防止错误,实现人权保障目标,更容易让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进行更富有逻辑性和体系性的思考,更能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通过列举实务案例,阐释阶层理论的精髓在于突出了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位阶性的概念,而位阶性的概念有利于准确理解不法和责任的关系。按阶层理论,就会存在没有责任的不法,不存在没有不法的责任。另外,陈兴良教授着重基于这一点阐释了三阶层和四要件的区别,指出阶层理论相对四要件说是一种更具有逻辑性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是有利于减少部分刑事疑难案件裁判中的难点,不管是从入罪还是出罪上都更有理论思维和论证的优势。

  中国人民大学付立庆教授通过举例,向大家说明,由于不法和责任的区分,所以存在着不法意义上的犯罪和不法且有责意义上的犯罪的区分,因而存在着不同意义上的犯罪,这是四要件理论不具备的,也是阶层体系的特征、实质或者是主要优势,使得一些四要件理论捉襟见肘的案件中,阶层理论能够得心应手。他指出在目前的司法适用中,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司法解释,其实已经体现了阶层理论的理论精神。同时,他也特别指出,并不是非得照搬阶层理论的各种学术用语,而是只要理解、认同和使用阶层理论背后有关的法律逻辑思维方式,就是推动阶层理论的司法适用一种努力。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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