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周强:加强专业化金融审判机构和审判团队建设
作者:周斌    发布时间:2017-07-25 10:22:18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7月24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要求,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规范金融行为。要遵循金融规律,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依法开展金融审判工作,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发挥司法的规范、指引作用,完善融资担保方式,增强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审慎对待金融创新,加强对风险投资、对赌协议问题以及涉房地产、民间借贷等案件的研究,切实保障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周强要求,要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维护金融安全。要依法追究违法金融行为的法律责任,严厉打击证券犯罪等金融犯罪行为,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正当有序的金融市场秩序。要切实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畅通“僵尸企业”的依法退出渠道,有效发挥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制度在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功能,推动存量资产重组,优化资产增量。要依法妥善审理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引发区域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

  周强要求,要依法服务和保障金融改革。要紧密配合金融改革和金融监管机构调整要求,支持、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和保障金融监管机构依法行政。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法院的有效经验,探索完善金融审判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充分挖掘运用司法大数据,加强对金融案件的审判管理和分析研判,对审判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案件反映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提出分析报告,为党委和政府金融决策提供参考,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周强强调,要不断提高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专业化金融审判机构建设,支持在金融案件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专业化金融审判机构。要加强金融审判团队的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审判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充实力量,努力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高素质金融审判队伍。



来源: 法制网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7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