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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第一轮督察已约谈问责近3.7万人
作者:郄建荣   发布时间:2017-12-29 10:02:56


  “中央环保督察就奔着问题去,奔着责任去。”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所说的这句话道出了中央启动环保督察的真实目的。
  在环保部今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刘长根用数字和事实不仅回应了社会关切,而且让公众看到了中央环保督察在查问题和责任追究上是如何做到不怕质疑,不怕指责的。
  督察报告70%篇幅讲问题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有8个在河北省,而这8个城市几乎个个都是“重量级”的。正是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2015年12月,中央决定在河北省启动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在试点基地上,2016年7月和11月、2017年4月和8月,中央环保督察分四批对了30个省(区、市)进行督察。
  截至12月27日,除了新疆和西藏,中央环保督察过的29个省(区市)己完成了督察意见反馈。随着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结果的全面公开,有关中央环保督察不能说的“秘密”也开始“解密”。
  “2016年2月,国务院成立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张高丽副总理领导下,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刘长根透露,就督察工作,环保部主要领导先后召开19次会议,对中央环保督察进行协调部署和推动落实。
  建立督察组组长遴选机制,设立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实现6个区域督察机构转制,组建督察人选库,加强督察培训;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整改落实、立卷归档……刘长根说,针对走访问询、调查取证、边督边改等督察环节,共形成50余个督察制度、模板和范式。
  “你查的这个问题能不能写进督察报告,能写几个字,还是能写一个案例。”《法制日报》记者曾参加多个省的督察,可以说每个督察方案的确定都经过这样的过程。“环境保护督察就是奔着问题去、奔着责任去,将督察问题、解决问题、压实责任作为重中之重。”刘长根说,无论是督察准备阶段还是个别谈话、受理举报、走访问询等都紧紧围绕问题和责任展开,并通过下沉督察和调查取证,形成证据链。
  刘长根透露,督察报告以梳理问题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为重点。“每个督察报告总体上70%的篇幅讲问题,20%的篇幅谈成绩,10%的篇幅提建议。”
  1532项突出问题近半已解决
  在群众身边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在中央环保督察看来都是“大事情”。虽然戴着“中央”的帽子,但是在实际督察过程中却始终以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为重点。刘长根指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5万余件,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8万余个,这些问题包括垃圾、恶臭、油烟、噪声,以及黑臭水体、“散乱污”企业污染等。
  同时,31省(市区)借力中央环保督察推动解决了一批多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环保“老大难”问题。纳入整改方案的1532项突出环境问题近半已得到解决。
  刘长根说,这些问题包括新疆卡拉麦里山等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内蒙古呼伦湖湿地面积明显扩大问题;湖北省湖泊违规养殖问题;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以及湖南洞庭湖、江西鄱阳湖生态环境问题等。安徽省还全面叫停侵占巢湖滨湖湿地等行为。
  据他介绍,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地方上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也得到有效遏制。他说,督察也对环境违法企业产生强大震慑,为守法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环境。
  通过中央环保督察促使地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也是一大亮点,据刘长根透露,启动督察以来,各省(区、市)已针对性地出台或修订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等240多项;山东、海南、四川、西藏等地印发文件,将环境保护纳入干部履职尽责考核评价范畴;31个省份均已出台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文件、环境保护督察方案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6个省份已开展或正在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
  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8万多人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完成,在刘长根看来,地方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的重视程度历史少有。据他介绍,已完成督察意见反馈的省份中,均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或党政主要领导同时担任组长。
  事实上,各省(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对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视程度不仅仅体现在督察整改阶段,就是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和督察期间,地方党政主要领导除了全部出席启动会外,还接受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个别谈话。
  刘长根说,第一轮督察共与768名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677名厅级领导干部开展个别谈话,同时还对689个省级部门和单位进行走访问询。他坦陈,个别谈话和走访问询使地方领导同志普遍受到教育,特别是通过督察问责,一批领导干部受到警醒,环保压力得到有效传导。
  第一轮督察边督边改过程中,共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8万多人。“除边督边改问责外,还累计移交了38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案卷。”刘长根说,目前河北省督察试点和第一批督察移交案卷已完成问责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第二批督察移交案卷问责工作已基本完成;第三批督察移交案卷问责工作也已经开始。
  而随着第二批、第三批以及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的整改,还会不断地有责任人被问责。
  拟制定环境保护督察条例
  至今,第一轮督察累计立案处罚2.9万家,罚款约14.3亿元;立案侦查1518件,拘留1527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8448人,问责18199人。
  据刘长根介绍,中央环保督察不仅在问责上不怕质疑,针对个别地方采取的“一刀切”等简单粗暴方法应对督察的情况,中央环保督察也是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针对公众所担心的中央环保督察会不会是“一阵风”的问题,刘长根表示,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拟对第一轮督察开展“回头看”,以紧盯问题、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同时,适时组织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察。
  “环保部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推进督察体制建设,完善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刘长根透露,适时将拟组织研究制定环境保护督察条例。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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