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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生资助工作务必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
发布时间:2018-01-03 14:57:03


  “各地各校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不久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工作。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全体学生资助工作者务必要拧紧“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这根弦,让资助工作更合规、更有爱、更有温度,确保将好事做好。

  严禁公示“个人敏感信息”

  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完善助学政策,大幅度增加助学经费投入,较好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促进了教育机会的公平。

  为了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好经”不被“念歪”,学校需要将资助人员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确保资助过程公开透明,让资助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个别学校在公示资助学生个人信息时,包含了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当姓名、籍贯、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全部透明化,受资助学生‘隐私裸奔’后,往往会影响受助学生的自尊心,同时会让他们产生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北京师范大学一位受资助的学生表示。
  “对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是资助工作规范化的体现,是加强监督的一种手段,是精准资助的基本要求。为学生提供一种知情、投诉、申诉、举报的渠道,有助于推进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工作的规范。但是公示的方式和内容需要特别注意,尤其是通过互联网公示信息,更需要慎重再慎重。一旦不慎泄露,将对学生身心造成不良影响,如果被不法分子用来进行诈骗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甚至会危及学生人身及财物安全。对于泄露学生隐私信息,要严格防控,坚定杜绝。”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主任陈征微说。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公示过程中,严禁公示“个人敏感信息”。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在奖助学金等评定环节,不能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同时要尊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贫;在公示学生受助情况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在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在发放资助物品时,鼓励采用隐性资助方式。

  资助工作要坚持人文关怀

  近年来,对于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管理在不断加强。

  2017年是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开展的“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通过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责任、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推动各地各部门各校高度认识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清理解决政策变形、执行走样等问题,提高资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保护受资助学生信息安全、保护受资助学生自尊心,是高校资助工作者要时刻紧绷的弦和坚守的底线。开展具体工作时,要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保障他们切身利益的同时,关切他们的心理需求。”陈征微谈道。
  记者了解到,当前,以北京大学为代表的多所高校都坚持将人文关怀融入资助工作的点点滴滴。比如迎新绿色通道,学校采取地点独立、提供无辨识礼包、新闻报道中使用化名等方式保护学生隐私;日常管理中,着力淡化标签,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学生融合发展,鼓励大家共同成长。在信息公示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只公布必要信息,避免暴露学生个人隐私;确保举报渠道畅通;既确保学生的监督投诉权利,又保障受资助学生隐私受到保护。
  “学生资助是一项暖心工程,更是一项育人工作,需要资助工作者用心、用情。”不少高校资助中心负责人这样认为。(王莹参与采访)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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