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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3——2017:黑龙江法院五年工作亮点
发布时间:2018-01-31 14:02:29


  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战略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应有贡献。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案216万件,结案212.7万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47.3%和44.2%。其中,2017年受案63万件,结案59万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6.5%和22%。
  省法院五年来受案27934件,结案27757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9.2%和7.1%。其中,2017年受案9449件,结案8992件,分别比上年上升24%和26.7%。
   守护平安黑龙江: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
  省法院监督指导全省法院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年来,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3.3万件,比上五年上升18.8%,判处罪犯16.2万人,上升10.1%。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犯罪等案件3.4万件3.5万人。依法审理中国首例重大飞行事故案。
  ——严惩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审结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316件492人。依法审理双鸭山宏瑞煤矿重大瓦斯爆炸案、哈尔滨道外太古街火灾案。
  ——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6.9万件7.7万人,其中判处危险驾驶罪2.2万人。依法严惩强奸、拐卖、猥亵妇女儿童等犯罪3073件3260人,加强对妇女儿童刑事司法保护。依法审理高玉伦暴动越狱案等重大恶性案件。
  ——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6246件7864人,其中苏宏章、王阳、谷春立、陈铁新等原省部级干部4人,高学文、于铁义等原厅局级干部26人,赵欣等原县处级干部233人,彰显党和国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
  ——严惩涉毒犯罪。审结涉毒案件6785件9406人,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依法审理伍贤友等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297件,挽回经济损失4.2亿元。依法审理“圣瑞公司”“南山集团”等重大集资诈骗案。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防冤假错案发生,一、二审依法宣告105人无罪;坚持有错必纠,再审改判21人无罪。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监督,审结相关案件7.8万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黑龙江建设。
  服务龙江振兴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发展环境、改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现代化新龙江建设等一个个指导意见的出台,是省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保障龙江振兴发展的司法政策和司法实践创新。“省委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已在全省法院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促进了司法审判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充分体现了全省法院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的勇气和担当。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商事案件62.1万件,比上五年上升65.1%,结案标的额1689.1亿元,上升153.2%。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法院审结破产案件32件,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审结公司、股权、证券、票据、保险等案件35.8万件,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审结房地产案件3.1万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服务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全省法院审结涉农案件2.1万件,加大保护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力度,服务“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审结涉外商事案件127件,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924件,保障“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助力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审结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635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服务绿色发展。全省法院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机制,审结盗伐滥伐林木、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558件。设立了松北等5个旅游人民法庭,助推旅游强省建设。
  ——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全省法院设立涉军案件合议庭143个,受理涉军案件348件,审结285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执行涉军停偿案件195件,护航国防和军队改革。
  以人民为中心:司法公正可感受看得见
  走进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一站式办公、电子化提示、12368电话服务,一线五平台……这一系列亲民、便民、利民、为民服务举措,让群众感到很贴心、很暖心。
  全省法院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奋斗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期待。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2.3万件,标的额671.7亿元。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审结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11.4万件,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38人。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8.9万件,调解、撤诉结案23.7万件,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2万件,审查和执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748件,支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让“民告官”能见“官”。2017年出庭应诉率由上年的11.6%提高到96.9%。
  ——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援助。全省法院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72件,决定赔偿132件2465.5万元。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救助1959人次。实现全省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依法为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451.5万元。
  ——健全司法便民机制。2015年5月以来,全省法院全面实行了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95%以上,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省法院将立案信访大厅改建为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诉讼服务;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来电16.1万次,引导群众诉讼,解答群众咨询;完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服务点和诉讼联络员“四位一体”网络建设,方便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引入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资深律师等682人,参与接谈听证信访案件3610件,化解息访1217件。
  向执行难宣战: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要以最有效的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最严厉的措施管理执行队伍、最积极的态度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最强大的声势宣传执行成果,坚决落实好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部署,向执行难全面宣战。五年来,共执结48.6万件案件,比上五年上升90.8%,执结到位标的额1043.8亿元,上升106%。
  ——强化联合信用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省法院与31家中省直单位联合出台57项信用惩戒措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5.3万人次,限制购买机票和动车、高铁票34.2万人次,限制市场准入和入职资格4588人次,限制出境974人次,4.3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
  ——实行网络查控和司法拍卖,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建立“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证券、土地等财产“一网打尽”,查询存款2003.7万次、工商信息32.7万次、不动产信息54.5万次,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全省192个法院全部入驻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累计网拍10336次,成交金额13.9亿元,溢价率达36.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062.4万元。
  ——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了打击拒执犯罪指导意见,对13776人进行了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201人。集中清理执结涉金融机构案件9147件,标的额24.2亿元;涉特殊主体案件2155件,标的额14.4亿元;涉民生案件6789件,标的额2.8亿元;涉刑事财产执行案件10275件,标的额7019.4万元。开展“利剑行动”“零点行动”“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执结案件4.3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8.3亿元。
  深化司法改革:司法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省法院把司法改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全力推进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务在全省法院落地生根,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法官回归审判一线,院庭长办案成常态。通过严格考试、考核并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批准,从7658名法官中遴选产生5035名员额法官。坚持“入额必办案”,2017年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庭长办结案件36.5万件,占结案总数的62.1%。二级大法官、省法院院长石时态主审的2件重大刑事案件,分别在央视《今日说法》和省电视台《庭审内外》播出,实时收看人数4127.9万。
  ——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制定实施20项“铁规”,建立了权力、责任2个清单,修订16个庭审规则,裁判文书由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签发率达100%。坚持放权不放松监督,探索构建与审判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责任制实施以来,全省法院评查案件6081件、裁判文书13.8万份,评议庭审11775次,对法官审判业绩分四档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奖金、退出员额、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落实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定,建立过问案件信息专库,对不当干预办案的2名基层法院院长、7名干警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坚持统筹推进,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围绕落实四项基础性改革,推进相关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重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庭审实质化;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在2个中级法院和18个基层法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在1个中级法院、4个基层法院开展试点;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通过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3.3万件。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打造阳光智慧法院
  紧跟信息时代步伐,积极引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从2.0版向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3.0版升级,打造现代化的龙江“阳光法院”“智慧法院”。
  ——着力建设阳光法院。构建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全省192个法院全部建成政务门户网站,全部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和APP移动客户端,组建了“一网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群。截至2017年底,《黑龙江法院网》点击量4.2亿人次,省法院官方微博粉丝206.2万人、微信关注用户14.1万人。在《黑龙江法院网》开辟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录播四大公开平台,公开裁判文书98.5万份、审判流程信息135.9万条、执行信息17.7万条、直播录播庭审2.4万件。省法院被中国庭审公开网评为“优秀直播法院”。
  ——加速建设智慧法院。坚持服务“群众诉讼、法官办案、审判管理”,铺设和租用光缆25000公里,开通了上接最高法院、下连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建成了科技法庭996个、远程提讯室270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92个、执行指挥中心192个。建成“互联网+”电子诉讼平台,推进网上立案、缴费、查询、质证、庭审、调解、送达、投诉。全省三级法院1358万册库存档案全部完成数字扫描,为当事人和律师等提供远程网络阅卷2.7万次。建成智能办案辅助系统,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同步录音录像庭审8.5万件,远程提讯开庭2911次,远程接访582次,远程电子签章1819份。建成司法大数据、案件流程和人事管理等62个信息系统,汇集案件分布、审判态势等各类信息800余万条,实现案件节点信息实时采集、同步跟踪、预警通报、网上案件评查,做到对案件全流程适时监管。
  伟大时代,赋予伟大使命;伟大使命,引领伟大实践。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新征程中,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勇于担当,积极投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的伟大实践,奋力开创新时代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新龙江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来源: 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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