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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党组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作者:朱丹钰   发布时间:2018-03-23 16:13:44


  3月2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要求,全省法院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工作,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龙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石时态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闭幕会和五次参加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要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相结合,立足全省法院工作实际,掌握核心要义,推动工作发展。要充分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和把握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国家主席任职任期规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重大修改的精神实质,扎实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积极推动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不断完善职务犯罪审判机制,主动加强与同级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不断深化司法改革,主动适应国家机构改革新变化,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要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和勇于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既要充分发挥好司法机关在社会革命中担负的重要职责使命,又要开展自我革命,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院,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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