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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张蕊同志被评为“洪泽好人”
作者:李海燕 胡思远   发布时间:2018-04-04 10:48:43


  近日,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文明办传来消息,洪泽法院张蕊同志荣登2018年度1-2月份“洪泽好人榜”,本次评选共评出4名“洪泽好人”。

  张蕊同志1982年出生,系中共党员,民一庭副庭长,现在小额速裁庭主持工作。自2014来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900余件,先后被评为全市“法护家园先进个人”、全市“十佳青年法官”、全市“十佳女干警”、全区“最美政法人”等荣誉,她还积极参加“送法下乡”、“反家暴”知识宣讲团、“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另外,她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洪泽区“繁星”公益组织,积极组织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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