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无知当无畏 肇事车主拒不承担连带责任被拘留
作者:许浩伟 刘淑涓   发布时间:2018-06-07 15:35:46


   作为车主将车辆交由他人使用时发生车祸,受害者起诉要求赔偿他拒不露面,判决连带责任他拒不承担,反而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找上法院胡搅蛮缠……6月5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果断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刘某系山西人,到泾县打工数年。2016年6月8日,李某驾驶刘某的电动三轮车意外刮擦路人致其十级伤残,经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后伤者诉请赔偿,李某与刘某均未应诉,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赔偿伤者各项经济损失11万余元,刘某作为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但判决生效后两人并未履行,伤者遂于2018年5月3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受理后首先进入速执程序,执行法官对刘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在家人的劝解下,刘某于6月5日早晨来到法院,口口声声“喊冤”,坚称自己没有责任:“人又不是我撞的,这件事根本就跟我没关系!”

  执行法官耐心将相关法律规定一一释明,并多次强调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性,但刘某从一开始的强词夺理到最后沉默反抗,始终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四个多小时的劝说无果,法官遂果断决定将其司法拘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8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