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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法院探索建立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作者:阳倩倩   发布时间:2018-08-22 13:37:52


    为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促进保险纠纷依法、公正、高效解决,8月21日下午,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联合县金融办召集全县人保公司、平安保险、阳光财险等8家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召开了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座谈会,探索建立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依法对保险纠纷进行调解,从而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座谈会上,各家保险公司就目前涉保险理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立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重要意义行了交流和沟通。随后,县金融办主任李军、县法院副院长王中阳后就涉保险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今后推进的方向作了发言。

  座谈会达成共识:一是统一涉保险纠纷损害赔偿标准化,建立诉调对接长效机制,通过不断沟通协调,共同维护保险业司法环境的公平正义。二是建立立案前委派及立案后委托调解对接程序。对辖区内涉保险纠纷案件,立案人员应先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对同意调解的,人民法院向保险纠纷调解组织发送立案前委派调解含及相关材料,并组织调解工作。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指导当事人不起诉或申请司法确认。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院依法登记立案,承办法官可根据案件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保险纠纷调解组织再次组织调解,如不再调解的应及时审理、裁判。三是严格规定调解时限制,对于法院委派或委托调解的保险纠纷案件,应当在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调解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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