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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趁“热”执行 32天司法拘留29人
作者:余杰 李瑶瑶   发布时间:2018-08-29 15:13:40


  炎炎烈日,阻挡不住执行干警奔忙的脚步。7月23日至8月23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掀起“伏日猎赖”风暴,趁“热”执行,短短一个月,司法拘留29人,通过司法拘留结案26件,执行到位标的5650540元,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处1人。

  8月6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千里之外的广东对被执行人龙某进行司法拘留。8月8日,被执行人龙某交付执行款325000元,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8月13日,申请执行人江某、谢某将一面“执法公正、心系百姓”送到桃源县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人员远赴广东,将执行款追回。据了解,8月6日,执行法官曾平接到电话,称被执行人龙某在广东打工,当即通知团队人员,前往广东执行。执行干警当天上午9点出发,晚上8点才抵达广东,刚刚完晚饭,执行法官曾平就接到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龙某,曾法官顾不上舟车劳顿,二话不说带着团队人员将龙某抓获。当晚执行干警便带着龙某返回桃源,8月7日上午九点,龙某被送入桃源县拘留所。8月8日,龙某亲友即送来执行款。

  “我真的没有钱,自己的车子都因为欠别人钱被扣了,今天能开车过来还是找对方临时借用的,现在身上只有5000元,如果申请人同意少5000元,我现在就联系朋友借款,筹集另外20000元。”“我不同意,你必须按照法院判决书内容,偿还我30000元。”8月21日,桃源法院调解室内被执行人以没钱为由希望申请人免除其部分债务,但双方未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当场宣布对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拘留。不料,前一秒还在“哭穷”的被执行人一带上手铐态度瞬间转变,表示自己有履行能力,除身上有5000元现金外,自己开的车里还带了25000元现金,并直接带着执行法官到车内拿钱,当场交付了30000元执行款。

  据悉,桃源法院执行工作一直居于全省基层法院前列。“伏日猎赖”专项行动结束后,该院仍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底线,坚决打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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