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最高法院追授何齐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作者:马利民 谭名涓    发布时间:2018-10-16 11:42:33


  近日,追授何齐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在四川省巴中市召开。大会宣布,巴中市委追授何齐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何齐同志个人“一等功”,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何齐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何齐同志生前任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7年11月23日,在研究案件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何齐同志去世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四川省高院院长王树江先后作出指示。何齐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和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他怀着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三十年如一日扎根审判一线,共办理案件近2000件、处理信访案件近百件,从未出任何差错,成为办案能手。他长期患病却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把群众当亲人、视公正如生命,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来源: 法制网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8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