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成为公众发声的重要平台。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在“贴吧”上肆意辱骂他人的案件,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
崔某是临沭县郑山街道某村村民,平日里靠做家电维修、出售家电维持生活。为了扩大生意影响力,多接点活,赚点钱,崔某便想借助网络给自己搞搞宣传,2018年8月份,崔某到临沭“贴吧”上发了一则广告,静等生意自动找上门来。但过了两天也没有动静,崔某登录“贴吧”,发现他发的帖子被删除了。崔某顿时怒火中烧,开始在“贴吧”上对管理员进行辱骂,内容粗俗鄙陋,言辞中带有严重的侮辱、人身攻击和恐吓。一开始贴吧管理员对其发布侮辱谩骂的帖子进行了删除,但崔某不仅不及时收手,反而以为“贴吧”管理员怕了他,变本加厉又在“贴吧”里连续发布了数十条辱骂帖子。百度“临沭吧”有近77万人关注,这些帖子迅速在贴吧内引起讨论和热议,甚至转发,给管理员徐某的生活、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贴吧”管理员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崔某在百度“临沭吧”多次发帖辱骂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