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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生效
作者:谢文英   发布时间:2018-12-17 14:13:56


   2018年12月13日,是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上午10时1分,车船鸣笛,行人停驻,防空警报声在南京上空拉响。时空定格的这一刻,南京全城为81年前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默哀一分钟。这也是当天生效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规定的内容。

  说起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有两个名字值得一提。一位是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赵龙,另一位是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邹建平。近日,记者电话采访了邹建平。

  “接力棒是传到我手里跑到了终点,其实在我前面,有很多人跑了很多路。”邹建平回忆说,早在2005年,全国政协原常委赵龙就提出过相关提案。7年后的2012年2月,日本名古屋市长河村隆之否认南京大屠杀历史的错误言论,引发轩然大波。3月,受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时任馆长朱成山委托,邹建平向全国人代会提交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活动的建议。在他看来,南京大屠杀也不该是南京一城一地的事,而是中华民族的灾难。

  “事实上,关于设立国家公祭日的建议,并不是偶然形成的,之前已经酝酿多年。”邹建平介绍,从1994年开始,每年12月13日,江苏省暨南京市都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各界人士参加的悼念仪式。

  2014年2月25日,对邹建平来说是难忘的一天。当天下午,作为“设立国家公祭日”的建议者,邹建平受邀专程赴京,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这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当时是全票通过。”邹建平说。

  今年是第五个国家公祭日,邹建平表示:“活动效果比想象的更好。国家公祭日设立之后,人们对先烈的哀思并没有凝固在那一天的几个小时里,而是在国家公祭日前后一两个月各地就开始组织部署各种形式的活动。”

  记者注意到,在12月4日,南京市多个地铁站就设立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平许愿墙”;11月23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通过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该条例自2018年12月13日起正式生效。条例将此前南京市政府“默哀一分钟”的倡议,明确列入法规当中。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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