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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像春天般温暖
——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河北高院诉讼服务中心见闻
作者:史风琴 丁力辛   发布时间:2019-03-25 13:53:44


  在今年学习雷锋纪念日前夕,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命名为第五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这也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他们为何能获得此殊荣?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来到河北高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采访。

  满腔热忱为当事人服务,对待当事人似亲人

  河北高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各种便民服务措施应有尽有。然而,给记者的深刻印象还是他们热情、周到的诉讼服务。

  “人民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所以,我们要求法官们对待当事人像对待自己的亲人,要满腔热忱为当事人服务。”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哲对记者这样说。

  说罢,李哲给记者展示了一张农民工向该中心赠送锦旗的照片,接锦旗的是立案庭法官李京山。原来,河北某房地产公司拖欠500多名农民工工程款,农民工们多次到河北高院上坊。李京山在办理此案时安慰农民工:“请你们放心,你们一定会拿到被拖欠的工程款!”李京山春节不休息加班加点阅卷,并多次做房地产公司的工作,房地产公司为农民工支付了370万元工程款。张某等6人代表500多名农民工向李京山赠送了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在来访的当事人中,无理上坊甚至无理闹访者大有人在,但法官们不是训斥、不是冷漠,而是笑脸相迎、热情接待、耐心疏导,最终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

  诉讼服务中心丁立明给记者介绍了他所经历的一件事:年过六旬的庞某下肢瘫痪,因其再审申请被河北高院驳回多次到河北高院闹访。丁立明一次次地热情接待他,耐心释法,而且又给他端水,又用自己的钱给他买吃的。庞某终于被感化了,从此他不再闹访。庞某还给法院赠送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谁遇到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谁都会献上一片爱心,这已成为诉讼服务中心的传统和习惯。

  在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前,记者遇到这样一件事:导诉员赵梅梅将几件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给了一位当事人,当事人乐得合不上嘴。原来,这位当事人姓王,他家在唐县农村,为了儿子的事多次到河北高院上坊。得知他家非常贫困,赵梅梅先后给他衣服有四、五次之多,大人、孩子的衣服一共给了30多件。记者在想:也许哪些衣服值不了多少钱,但是那是一份浓烈的对人民的爱。

  记者还了解到这样一件事:家在外地的许某在来法院办事途中丢失钱包和手机,在法院办完事后无法买车票回家。法警徐海东得知后掏出自己的钱帮许某买了车票和食物。

  在诉讼服务中心,不止一次地发生当事人突发疾病的情况,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法官们都精心照料、精心陪护,当事人最终转危为安。

  年过六旬的马某在诉讼服务中心突发疾病,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贾建平立刻安排立案庭董站冬、许涛跟随“120”救护车去医院陪护。董站冬、许涛用担架车推着马某做各项检查,还给马某垫付检查、治疗费用2000多元,在医院一直忙了5个多小时,直到马某的亲属赶到二人才离开医院。董站冬笑着对记者说:“那天,我们给人家当了一回儿子。”

  规范立案、快立案,确保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立案,是诉讼服务中心的一个重要窗口。如何能让这个窗口更加“亮丽”?这是记者比较关注的问题。他们的作法是:规范立案、快立案,确保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诉讼服务中心给记者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河北高院从去年1月开始创新“登”字号立案改革,每一起纠纷登记一个字号。“登”字号是对立案登记制的进一步深化,使立案工作更加规范。

  去年1月至今年3月中旬,诉讼服务中心受理的177件民事一审案件全都按“登”字号立案改革的要求操作。

  对于当事人的起诉,诉讼服务中不推不拖,符合起诉形式条件的,当场立案,这也是诉讼服务中心的主要做法。

  3月6日下午,记者遇到两位律师在诉讼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民事一审立案业务,便在一旁仔细观看:立案庭法官助理孙要伟立即审查其提交的起诉材料,确认符合法律要求后当场立案,全部立案程序耗时不到20分钟。律师紧紧握着孙要伟的手说:“你们立案就是快,谢谢您!”

  深化智能应用,给当事人提供更多科学的诉讼服务

  河北高院积极探索“互联网+、智慧+”环境下诉讼服务的新途径,记者早有所闻。在此次采访中,记者又有了新发现:

  开通诉讼服务引导系统。该系统把法院业务、办理流程等直观的展现给当事人,即使无人引导也能让其顺利办理相关业务;

  推出诉讼服务自助终端。诉讼服务自助终端可为诉讼参与人提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案件查询等服务;

  设立诉讼风险评估一体机。诉讼风险智能评估系统能帮助法律知识匮乏的当事人识别和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建立电子法院。电子法院为当事人搭建了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诉前引导、诉讼咨询、类案推荐、网上立案等全方位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打造“微法院”。“微法院”充分利用微信这一互联网主流服务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两种服务形态,为当事人和代理人提供全流程的诉讼业务。

  智能化“产品”广泛应用的效果究竟如何?

  在诉讼服务自助终端旁记者看到,一位女士将身份证放在诉讼服务自助终端后,屏幕上即刻显示出她所查询的案件信息,前后仅仅几秒钟时间,十分便利。

  在络网审判管理平台,记者看到一位唐山律师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在网上立案的信息,从扫描诉状开始全程仅用15分钟时间。立案庭的孙要伟对其立案申请进行审核后当即依法予以受理。这位唐山律师足不出户就办完了立案手续。

  看到这些,记者怎能不给河北高院的智能化诉讼服务点赞?

  主动调解各类纠纷,竭尽全力为当事人减少诉累

  调解纠纷并不是诉讼服务中心的“主业”,但如果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法官们当即调解,竭尽全力为当事人减少诉累。

  立案庭法官李冠霞给记者介绍了她调解的高某与一家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高某因在务工中受伤,提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的赔偿不能低于15万元的要求,而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提出最多只能赔偿4万元。李冠霞背对背沟通不下几十次,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给付高某赔偿款8万元。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当天将赔偿款一次性给付了高某。李冠霞对记者说:“调解将这起可能变成信访隐患的纠纷及时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正是我们法官所要看到的结果。”            

  “让双方当事人‘双赢’,是我们办案追求的最佳效果和最高境界,而调解是实现‘双赢’的最佳途径。”对记者说此话的是立案庭法官李京山。

  张家口市某医院购买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CT扫描机,在使用中CT扫描机球管部件发生故障,医院要求对方免费更换球管部件并赔偿损失。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称该设备已过保修期限,更换球管部件所需160万元医院应承担,并要求医院支付剩余的货款。如何能让医院尽快使用CT扫描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尽快拿到剩余的货款?李京山选择了调解。在他多次调解下,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球管部件,CT扫描机很快投入使用,医院也给付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剩余货款。双方获得“双赢”,双方当事人向法官伸出了大拇指。

  在河北高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采访中,记者不但看到、听到了便利、贴心、周到、科学、一站式的诉讼服务,也切身感受到了这里“像春天般的温暖”。

  “我们一定积极响应中宣部的号召,以命名第五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为契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继续扎实深入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诉讼服务!”主抓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河北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贾建平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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