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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队伍伴随新中国前行步伐成长壮大
作者:张晨   发布时间:2019-05-27 09:30:37


  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为纪念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决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

  当天,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毛泽东同志宣读碑文:“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在这些人民英雄当中,就有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政法干警。

  政法队伍在革命烽火中诞生,在新中国建设发展中成长。七十年春秋易序、七十年筚路蓝缕、七十年砥砺奋进、七十年薪火相传,在生与死、血与火的洗礼中,一代又一代的政法干警把红色基因熔铸在血液里,铭刻在灵魂中,用血与汗、生与死镌刻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生动画卷。

  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树起了新的标杆、提出了新的要求。

  革命化建设
  激励引导政法干警强化使命意识

  风筝不管飞得多高、多远,始终有根线牵引着。
  政法队伍建设亦是如此。不管是战火纷飞的革命年代,还是如火如荼的新中国建设时期,一根线始终引领着政法队伍前行的方向,那就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在江西瑞金,一座黑檐瓦、黄土墙的房子,至今仍是不少人瞻仰、缅怀的地方,这座房子就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从江西苏区时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到新中国成立后设立的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旗引领,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支部建在庭上”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明确要求。到今天,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成立基层党组织近三万个,审判业务部门积极推进在符合条件的审判团队成立党小组,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

  在江苏盐城,一座现代化的建筑,庄严宏伟,这里是新四军纪念馆。1941年1月,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发生后,中国共产党在盐城重建新四军军部。

  作为新四军重建军部所在地的检察机关,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一直把“沐铁军精神,铸检察之魂”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为了实现队伍建设革命化,他们旗帜鲜明地将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首位,以政治建设统领各项检察工作。

  盐城检察机关的做法只是全国检察队伍建设的一个缩影。

  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员能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关系着检察事业兴衰成败。全国检察机关把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队伍革命化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根本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检察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政治建警,就是引领方向的线,就是照亮征程的灯,就是公安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

  安徽省公安机关将忠诚铸魂放在突出位置,创新形式,激发活力,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在一次次深入学习、一场场主题活动中,红色基因已在安徽公安民警中入脑入心。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丁国强认为:“革命化对政法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政法机关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提出了更严要求,对传承红色基因、发扬优良传统提出了更多要求。红色基因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历史时期孕育、积淀形成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蕴含着我党的精神密码,富有深厚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力量。党的政法工作始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的斗争考验,在革命性锻造中保持了生机活力,在中国革命历史上书写了壮丽的篇章。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要紧紧围绕‘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大力加强思想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激励和引导广大干警强化使命意识,时刻保持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工作状态和敢于牺牲、勇于奉献的精神面貌。”

  正规化建设
  保障完成艰巨任务履行历史使命

  1949年10月1日,沈钧儒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新中国法官队伍登上历史舞台。

  彼时,法官穿的还是军警式服装,头戴大盖帽,配有肩章。

  2000年,法官队伍再次换装,严肃深沉的黑色西式法官制服的使用让法官形象焕然一新。大盖帽退出,小翻领留下,法官制服的演变,蕴含着70年的司法记忆,也折射出法官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点滴。

  政法队伍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艰巨任务,正规化始终贯穿政法队伍建设始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对政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人员分类管理、单独职务序列……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更是为政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为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陕西省榆林市针对少数政法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按程序办案等情况,出台严格规范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执法行为的规定,采取诫勉谈话、警示训诫等方式责令整改,构成违法违纪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

  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措施,使政法队伍建设日益走向正规化。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顾永忠认为,当前,我国正处在国际形势发生复杂深刻变化、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结构发生新变化、政法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政法机关面临新的历史使命和繁重任务的特殊历史时期。政法队伍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艰巨任务,为此必然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正规化建设。

  “政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要求广大政法干警要树立法治信仰,崇尚法治力量,维护法治权威,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作出表率。相信随着相关措施不断落实,正规化建设一定会取得更大成效。”顾永忠说。

  专业化建设
  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增强履职能力

  政法工作涉及面广,宏观上包括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公安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等方面,每个方面又细分为不同领域。显然,专业化成为提升政法队伍履职能力的必然要求。

  时间回溯至1980年,9月26日至29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进行公开审判。同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公审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主犯。

  这两起案件的审理,让法官形象深入人心。“以后要去当法官”成为当时很多年轻人的梦想。

  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法官?70年来,我国法官的选任制度经历了从完全行政化到去行政化过程。

  1983年9月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人民法院组织法首次对法官的任职条件提出了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原则要求。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正式颁布,法官职业的特殊性首次在法律层面得到较为系统的确认,法官队伍的管理从“行政化”向“专门化”逐渐转变。

  新时代对政法队伍专业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四项基础性改革任务开始,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就被视为“动自己奶酪”的一场硬仗。

  2017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367名员额法官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带领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全面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胡仕浩说,新的员额法官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学历层次进一步提升、审判经验更加丰富。法官员额配置机制、初任法官培养机制、法官逐级遴选制度和法官员额交流、退出机制等得以逐步完善,“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员额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

  2018年12月28日,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隆重召开,基层人民调解员马善祥的名字出现在改革先锋百人名单之中。

  人民调解员获“改革先锋”殊荣,这份荣誉与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建设分不开。

  在司法行政领域,各省市县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司法所长培训,初任、任职以及专门业务培训,全国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参训率已达到1.09次/人/年。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

  “检察官既要做好‘工匠’,更要成为‘大家’。”今年4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2019年最高检领导干部业务讲座,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讲授第一课时这样说道。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教授张效羽评价说:“对法律的执行和运用,是近乎于艺术的专业技能,不是仅凭一腔热血就行的。因此,在新时代,必须强调政法队伍的专业化。政法队伍不专业,不懂法律、不会运用法律,就注定不合格。”

  职业化建设
  政法队伍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近年来一直被视为重要内容。连续多年,在中共中央印发的有关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里,都提出政法队伍职业化的要求。

  在政法队伍职业化进程中,职业精神始终被放在重要位置,为使政法干警认同政法职业宗旨、价值,满腔热情地投身政法事业,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始终坚持通过教育熏陶、模范引领等办法,帮助广大政法干警培育职业精神,激发他们把政法职业作为用毕生精力去奉献、用鲜血生命去捍卫的崇高事业。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健全政法职业道德准则。

  建立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保护机制,是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保障公正司法的前提。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政法队伍是和平年代奉献最多、牺牲最大的队伍。对这支特殊的队伍,要给予特殊的关爱,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以来,超过400名政法干警因公牺牲。

  值得欣慰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队伍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制定实施了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配套工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了人民警察工资待遇保障体系;最高法指导地方法院严惩暴力抗法行为,加强干警人身安全保护;公安部完善人民警察工资待遇政策,全国公安民警警衔津贴得到落实;司法部完善干警人身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和救济保障制度……

  严格职业准入是提高政法队伍职业素养的基础性工作。为保证法律职业人员素质,我国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促进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科学化、标准化;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检察官员额遴选、逐级遴选制度,增强遴选工作公信力。

  今年4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对法官、检察官的权利义务、遴选、职业保障等作出更加完善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部部长周玉庆说:“我们期待通过这次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改,加快推进法官、检察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真正建立起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司法官队伍。也期待这支队伍能真正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历史使命,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根本目标。”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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