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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六百八十余项隐患
发布时间:2019-10-18 10:36:08


  部分地方政府雷声大、企业雨点小,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形同虚设等问题依然突出,一些企业对隐患整改“敷衍了事”……今年国庆节期间,应急管理部对14个重点省区进行了明查暗访,实地检查了20余个地市近200家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重点单位,发现各类问题隐患680余项,责令停产停业8家,行政处罚182万元,现场核查群众信访举报4项。

  政府热企业冷现象依然突出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应急管理部组织16个检查组,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题,对各地集中开展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紧紧围绕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日常监管、事故调查、群众举报、舆情反映等方面的问题线索,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现场考试、座谈交流、访谈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展开检查。检查组发现,各地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部分地区政府雷声大、企业雨点小。一些企业对政府部门动员部署的专项行动政治站位不高、敏感性不强,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提供给检查组的很多工作材料都是临时抱佛脚、东拼西凑的。一些企业对于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层层递减”“变相打折”,存在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应急准备不充分、企业领导带班值班未落实等问题。有的企业开展自查时,认为简单填填表、打打钩就完成了任务。记者了解到,在山东潍坊检查时,第一检查组发现昌邑市鲁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在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中,避重就轻,只提鸡毛蒜皮的问题,对该矿第四系覆盖层厚、岩体可能存在含水层等重大安全风险却视而不见,未进行研究防范、采取措施。

  重效益轻安全思想没有转变

  一些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没有彻底转变,一些企业的安全管理形同虚设。

  检查组在检查化工企业时发现,企业普遍对报警管理、泄漏管理等不够重视,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如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月份以来,共发生工艺、气体报警78次,企业对频繁的报警未进行详细的原因分析,而是习以为常,导致报警装置成为“花瓶”。有的企业将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随意摘除或切到旁路,致使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失灵。如广东惠州大亚湾美誉化工仓储贸易有限公司将丙烯罐组和丙烯腈罐组安全仪表系统中的部分信号切到旁路,无法起到保护作用。检查组在检查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芦岭煤矿时发现,其使用浓度为2.0%的甲烷传感器,未调校报警点、断电点,值班人员对各类传感器故障和报警不记录、不处置,严重威胁了煤矿生产安全。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对隐患整改“敷衍了事”。记者了解到,第十二检查组在抽查国务院安委办启动的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企业时发现,部分企业在问题整改上“搞变通”、应付检查,如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虽然按照专家指导服务要求在环氧乙烷储罐安全阀增设了氮封设施,但却关闭氮气进气阀门,致使氮封设施形同虚设。

  一些基层政府作风虚监管松

  记者注意到,此次检查发现,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对上级部署“置之不理”。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通报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在8月底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警示教育,但第十二检查组在福建检查时发现,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作为化工园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未按要求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有些基层政府和部门在开展专项治理中“抓不住要害”,对上级部署的专项治理理解不到位,将专项治理与一般化的执法检查混淆,没有盯住企业整改重大风险隐患。第二检查组在河北检查时发现,今年以来承德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虽然对地下矿山、尾矿库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但现场执法检查时不能聚焦专项执法项,执法人员未发现企业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缺失、尾矿库浸润线埋深测量方法错误、在线监测系统无法预警等本应发现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均未体现专项执法项应聚焦的违法行为。第十一检查组在江苏检查4家钢铁企业时发现,今年钢铁企业煤气专项治理明确指出的煤气区域防爆设施、检测报警、水封设置等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隐患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基层执法不严,是安全监管中的“软肋”。第十三检查组在广西、重庆,明查暗访组在湖南等地现场执法检查时均发现,基层执法处罚宽松软,以责令限期整改替代罚款、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有的检查组在要求对发现的某企业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个别当地政府领导替企业求情,逃避处罚,从侧面也反映出当前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环境差的问题。

  部分行业新老问题交织叠加

  针对今年“7·11”重大渔船险情(32人遇险)暴露出的问题,第二检查组会同农业农村部渔业局联合对海南省渔业安全工作进行了深入检查,发现赴南海潜捕作业渔船安全风险大。目前海南省约60艘渔船采用潜捕作业方式,从业渔民1500余人,每船每航次出海30-50人不等,远超核定人数,船员无证上岗现象普遍,违规超载极大降低了船舶抵御风浪的能力。

  检查组认为,海南省休闲渔业安全风险凸显。目前海南共有从业船舶1500余艘,去年接待游客129.7万人次,由于法律规范缺失,绝大多数休闲渔业企业均处于“地下”经营状态。此外,渔业、海事、文化旅游等多部门监管职责不清,渔业部门对违规载客垂钓的渔船只能以船员未持证上岗为由进行处罚,收效甚微。

  “五个强化”堵塞监管漏洞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了解到,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已在现场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

  就各地区各部门如何用好此次专项检查成果,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以便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等措施,堵塞监管漏洞,检查组提出了五“强化”。

  强化跟踪督办和国庆后复产复工监管。严格验收程序,督促企业绷紧安全这根弦,防止思想松懈、麻痹大意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组合拳”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等多种手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企业冷”的问题。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考核巡查、挂牌督办等制度的落实,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牢牢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实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治理、考核奖惩等安全管理各个环节闭环管理。

  强化基层监管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加大对各级监管人员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培训力度,切实解决作风不硬、监管不严的问题。加大对各省份执法工作指导服务力度,着力提高基层科学监管、精准监管、依法监管的能力水平。

  强化对新风险新问题的责任措施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消除新风险造成的监管盲区,继续加强跟踪指导,督促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大力推进化工整治行动,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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